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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换证申请及丧失安装资格的规定有哪些?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添加时间:2014/11/26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第六条对《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换证申请及丧失安装资格的规定:
        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其有效期是以《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标明的发证日期始5年内有效。在5年有效期满之前,持证的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构(GA类、GC1类安装资格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向安装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提出换证申请。
        2.对于逾期不申请换证或申请换证后由于安装企业的原因而未予通过者,将丧失安装资格,其《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也将由原发证机构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