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咨询网

加为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010-725
小图标  当前位置  >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  关于压力管道安装新规定

关于压力管道安装新规定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添加时间:2015/6/25
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在安装压力管道的同时可以安装与其连接的压力容器或整装锅炉,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等于1000米时,该锅炉及其相连接的管道可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一并进行安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监检机构一并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可随锅炉一并办理使用登记。管道总长超过1000米时,与锅炉连接的管道必须由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并单独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