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咨询网

加为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010-725
小图标  当前位置  >  行业资讯  >  压力管道必须接受年检和3至6年一次的法定检查

压力管道必须接受年检和3至6年一次的法定检查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添加时间:2015/11/3
        今后,广州历史遗留的“三无”压力管道要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安全评估后办理使用登记。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使用单位承担使用环节安全的第一责任、年度检查责任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为从重处罚。
        2013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压力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其输送介质往往高温高压或者易燃易爆、有毒,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上位法层面的压力管道专门立法一直没有出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填补。”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称,《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性政府规章。其中明确了管道使用单位承担使用环节安全的第一责任、年度检查责任以及对废弃危险性介质压力管道无害化处理责任。
        “近年来压力管道事故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企业没有负起主体责任,该规定明确使用管道者要履行好看护责任,每年必须年检,还要进行3至6年一次的法定检查。”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