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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办理压力管道施工(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深圳市质安院官网  添加时间:2022/4/29
主要资料:
1.《深圳市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申报)受理回执》(加盖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公章);
2.《深圳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申请单》(加盖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管道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明材料;
4.管道安装单位安装资质证书;
5.无损检测机构许可资质证书;
6.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8.压力管道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和经办负责人章);
9.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作业指导书。
次要资料(可容缺):
(注:容缺的资料需在现场提交资料并经我院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至相应检验部门。)
1.施工(安装、改造、修理)合同;
2.焊接人员的焊接资格证书及其持证合格项目;
3.无损检测工艺文件、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及其持证合格项目;
4.其他安装竣工资料(压力管道元件以及安全附件制造单位的许可资质证书、实施制造监检的压力管道元件的监检证书、有型式试验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防腐及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焊接记录、检查记录、压力试验记录、阀门施工资料及压力试验记录、安全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校验报告、无损探伤记录及报告、单线图等);
5.监检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