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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准备工作事项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添加时间:2021/6/27
压力管道报检申请所需材料
1、定期检验(已注册设备)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2、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明细表(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
3、超过检验有效期未及时提出检验申请的单位,报检时需并填写《超期设备报检保证书》。
检验前须知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相关资料准备
①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及安装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②安装资料,包括安装单位资质证明,竣工验收资料(含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等;
③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
④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运行 中出现异常以及相应处理情况的记录等
⑤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安全附件以及仪表的校验、检定资料,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
本条第①~③项的资料在压力管道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准备,以后的检验视需要(如发生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等)进行查看。
(2)受检单位准备工作
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如修理、维护等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检验现场应当至少具备以条件:
① 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② 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③ 需要进行检验的管道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进行无损检测的表面达到NB/T 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有关要求;
④ 管道检验时,应当保证将其与其他相连装置、设备可靠隔离,必要时进行清洗和置换;
⑤ 管道检验时,应当监测检验环境中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其含量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的规定;
⑥ 在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管道,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需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
⑦ 切断与管道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电缆(线)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⑧ 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⑨ 检验时,使用单位管道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和维护等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负责安全监护,并且提供可靠的联络手段。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在报检完毕后,安装施焊前应联系我单位检验人员进行施焊前监检,本次监检受检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工业管道主要设计文件(包括设计目录、设计施工说明、平面布置图、管道特性表、综合材料表,设计目录和管道平面布置图应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
2. 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保证师、专业工程师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焊工人员的资格证;
3.安装施工方案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接工艺评定报告能够覆盖该工程所有的焊接接头,无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作支撑,管道不得进行相应的焊缝焊接;
4. 无损检测单位的单位资质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证复印件,检测人员的资格证;
5.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格证书(针对有监理单位的管道工程);
以上资料可在管道元件检验的时候一并提供并且由检验人员确认,安装单位应在报检完毕后与监检单位联系约定对管道元件的检验,管道元件未经监检人员确认合格不得施焊。
6. 压力管道元件及附件相关资料:管道元件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焊材质量证明书及焊材的存放、烘干等;没有质量证明书的元件和焊材不得使用;
7. 压力管道元件的自检记录(应包含对管道元件质量证明文件、标识、外观质量、厚度等项目的检查,对于不锈钢、铬钼钢等有特殊要求的材质还应提供成分分析报告等);
8. 阀门的试验记录;
9. 材料代用:材料代用审批手续,材料代用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书面审批文件,确认是否加盖设计资格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