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咨询网

加为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010-725
小图标  当前位置  >  行业资讯  >  宜昌市安办重磅提示:节后复工事故易发,事故防范千万莫放松!

宜昌市安办重磅提示:节后复工事故易发,事故防范千万莫放松!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秭归县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0/10/10
近三年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显示,十月份为我市事故高发月份。为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就做好节后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近三年10月份生产事故情况
2017年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事件13起,致18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远安县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致5人死亡,五峰县发生一起道路运输较大事故致3人死亡,夷陵区旅游景区发生一起岩块坠落事件致3人死亡。
2018年10月,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致6人死亡2人受伤,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致12人死亡15人受伤。工矿商贸行业7起事故为:宜都建筑施工行业2起其他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2人重伤,一工业企业检维修作业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西陵一船舶制造企业起重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伍家岗一建筑物拆除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当阳网络安装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五峰一农业建设项目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2019年10月,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致6人死亡,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致3人死亡1人受伤。工矿商贸行业6起事故为:枝江一碎石场窒息事故1人死亡;猇亭一建材企业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宜都农业建设项目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建材经营单位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点军供电施工触电事故1人死亡;高新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当前主要安全风险分析
(一) 抢进度、赶工期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长假后,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加之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抢进度、赶工期一定程度存在,设施设备异常状况增多,检维修和临时排除设备故障作业多,人员疲劳作业,一旦出现“三违”,易酿成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外部气候环境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当前进入秋冬季节,低温、大雾等不良天气增多,导致室外高处作业、出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等事故风险增加。
(三)部分作业人员素质不高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疫后重振,大量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部分参建队伍人员为临时组建或招募,未经培训,盲目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不足,管理稍有松懈,易酿成事故。
(四)管理不到位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部分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存在困难,安全投入保障不到位,安全管理弱化,事故风险增加。
(五)松劲情绪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长假期间,全市上下保安全、护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相关部门、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容易出现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增加了事故风险。
需要采取的措施
全市要围绕做好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以及四季度安全工作,强化“一无四降”目标意识,落实“三个必须”责任,按照“五铁”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持之以恒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经历了国庆、中秋长假的特殊管控,各地、各部门要克服疲劳松懈、麻痹大意思想和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进一步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分属地、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当前风险研判;开展安全生产调度,特别是对节后复工复产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跟踪服务力度,切实扭转近三年来10月份事故高发的被动局面。
(二)扎实开展风险大辨识、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安全风险大辨识、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宜安办发[2020]5号),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大辨识、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市、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情况持续实施周调度、通报。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暗访、实查、真改、严防”要求,持续提示、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层对企业内部开展安全暗访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抢进度、赶工期酿成事故,严防设备检(维)修作业和新设备投用、试生产调试作业酿成事故,严防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以及吊装、挖掘、建筑物拆除、装卸等十类危险作业酿成事故,落实秋冬季特殊天气情况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控措施。市安委会各综合督查组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查缺补漏,进一步排查梳理需要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三年整治重点,逐一制定三年整治工作措施,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按照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分级、分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三年行动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地。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过场、一般化,不负责任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持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市、县、乡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法定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车间班组安全标准化试点及推广工作。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强化全员“四不伤害”意识,围绕“五懂、五能、五会”,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