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安全“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0/8/28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工作,根据《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安全“双随机 ”检查方案》,2020年8月13日至14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随机抽取18家气瓶充装企业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听汇报,不走过场,直奔企业充装现场开展检查,重点查找和发现在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多发、易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气瓶充装企业18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32个,做出检查记录表18份,交办相关县(市、区)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安全监察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实际行动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均现场一一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交办,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举一反三。目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深入开展查处整改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人员岗位责任制、无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有的企业未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充装人员与检查人员相互兼任。如大冶栖儒液化气站气瓶充装人员只有1人,且未配备专职检查人员;黄石市煤气公司站内仅有一人当班,充装台无人值守。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有的企业私自拆除防超装装置进行充装、液氧充装无专供气瓶装卸的站台、不按介质分区隔离储存气瓶、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现象;有的企业未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自行检查、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等制度;有的企业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定(校验)。如黄石市花湖工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液氧、二氧化碳充装时未配置防超装装置、液氧充装无专供气瓶装卸的站台;阳新县富池家乐液化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年检,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自动充装设备未使用;中冶南方(黄石)气体有限公司3条压力管道未申请定期检验,部分安全阀超期未检。
(三)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的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工作职责模糊,安全专业知识不足。有的企业未认真学习新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导致人员设置、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有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如中石化四门加油站安全管理员、充装作业人员证件过期,站内1台长管拖车已超定期检验有效期(2020年6月到期)仍在使用;中石化向家湾加气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完整、充装行为不规范,现场未见安全管理员、检查人员。
(四)基层监管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针对气瓶充装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充装行为不规范、人员配置及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思想上对这些隐患问题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对企业不按要求整改等问题,存在未严格依法处理的现象,不敢下狠手、出重拳。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听汇报,不走过场,直奔企业充装现场开展检查,重点查找和发现在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多发、易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气瓶充装企业18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32个,做出检查记录表18份,交办相关县(市、区)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期间气瓶充装安全监察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实际行动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均现场一一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交办,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举一反三。目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深入开展查处整改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人员岗位责任制、无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有的企业未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充装人员与检查人员相互兼任。如大冶栖儒液化气站气瓶充装人员只有1人,且未配备专职检查人员;黄石市煤气公司站内仅有一人当班,充装台无人值守。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有的企业私自拆除防超装装置进行充装、液氧充装无专供气瓶装卸的站台、不按介质分区隔离储存气瓶、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现象;有的企业未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自行检查、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等制度;有的企业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定(校验)。如黄石市花湖工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液氧、二氧化碳充装时未配置防超装装置、液氧充装无专供气瓶装卸的站台;阳新县富池家乐液化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年检,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自动充装设备未使用;中冶南方(黄石)气体有限公司3条压力管道未申请定期检验,部分安全阀超期未检。
(三)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的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工作职责模糊,安全专业知识不足。有的企业未认真学习新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导致人员设置、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有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如中石化四门加油站安全管理员、充装作业人员证件过期,站内1台长管拖车已超定期检验有效期(2020年6月到期)仍在使用;中石化向家湾加气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完整、充装行为不规范,现场未见安全管理员、检查人员。
(四)基层监管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针对气瓶充装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充装行为不规范、人员配置及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思想上对这些隐患问题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对企业不按要求整改等问题,存在未严格依法处理的现象,不敢下狠手、出重拳。
特此通报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